关于“中秋节”放假的通知

2022/09/06 发布:综合办公室 信息来源:综合办公室

各公司、各部门:

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1〕11号)精神,现将2022年“中秋节”放假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“中秋节”放假

9月10日(星期六)至9月12日(星期一)放假,共3天。9月13日(星期二)上班。

二、相关要求

1.各公司、各部门要严肃值班纪律,保持值班电话畅通。

2.各公司人员非必要不离平不出省。特殊情况需要离平出省的,要向所在单位报备,返平前主动向所在社区(村屯)、单位报告登记,并配合做好相应管控工作。

3.各公司班子成员、集团公司中层及以上人员外出需向集团公司主要领导请假,并向综合办报备。

4.各公司、各部门要做好工程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
5.各公司除必要的保障车辆外,其余车辆一律封存、交回钥匙,特殊情况需要动用车辆,要按级审批、履行手续、做好登记。此通知。

 

 


 

四平发展集团综合办公室

2022年9月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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