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“春节”放假的通知

2023/01/10 发布:综合办公室 信息来源:综合办公室

各公司、各部门:

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2〕16号)精神,为便于各地、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工作,现将2023年“春节”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“春节”放假

1月21日(星期六)至1月27日(星期五)放假调休,共7天。1月28日(星期六)、1月29日(星期日)上班。

二、相关要求

1.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。

2.各单位要严肃值班纪律,值班时间保持电话畅通。

3.节假日期间,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外出需向集团公司请假,并向综合办报备。

4.请各公司、各部门妥善安排好值班、安全和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坚决杜绝各类责任事故发生。

 

四平市国有资本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

2023年1月10日      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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